朔州膜結構廠家施工時電工安全性安全操作規程
1、電工務必嚴格遵守《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範》JGJ46-2005。
2、禁止帶電作業,對確須帶電作業的係統軟件或部位,應遵循帶電作業的相關要求,實行安全防範措施,並經領導幹部準許後才可開展。雷雨時,禁止帶電作業。
3、全部電工,禁止在未確立沒電及未接地裝置的電導體上開展實際操作。
4、禁止將臨時性電纜線縛在管道以及他內部金屬物上。
5、碰到六級之上大風及雷雨下雪時,一般不適合做內外線工作中。
6、全部電動式機器設備,務必設立分別的自動開關,電源開關的容積規格型號與機器設備容積相一致。
7、電器設備的接地裝置,不能用“頭攻頭”或串線方式聯接。恰當的接線方法該是各自接進接木地板上。
8、發覺有些人觸電時,務必馬上切斷開關電源,開展搶救;電氣設備起火,應該馬上將相關開關電源切斷,務必應用二氧化碳或滅火器救火。
9路線及安裝設備進行後,應嚴苛依照受電、送電的工作紀律要求開展查驗,發現問題,馬上改正,當確定所有合乎受電、送電的標準或要求後,即可機構受(送)電工作。